莆發改函〔2020〕128号
各縣(區)發改局(糧儲局),市糧油質量監測站,市儲備糧公司、市軍供站:
根據《福建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開展2020年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檢查的通知》(閩糧倉〔2020〕154號)精神,按照《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實施細則》、《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和責任追究的通知》(莆政辦〔2017〕83號)要求,爲進一步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做好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市發改委決定於10-11月在全市範圍開展落實糧食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和內容
(一)檢查範圍
糧食收購、儲存、政策性糧食加工和原糧、政策性糧食銷售企業。
(二)檢查內容
1.糧食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2.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
3.定期對員工進行相關法律、法規、技能和糧食質量安全的培訓情況。
4.糧食收購企業執行質價政策,明示品種、等級、質量要求、價格等情況。
5.儲備糧落實出入庫必檢項目情況。
6.採購糧食索取、查驗、保存銷售方提供的檢驗報告,並對採購的糧食進行驗收檢驗情況。
7.“原糧質量安全追溯”信息上傳情況。
8.糧食質量安全檔案制度建立落實情況。是否記錄以下信息:糧食品種、供貨方、糧食產地、收穫年度、收購或入庫時間、貨位及數量、質量等級、品質情況、施藥情況、銷售去向及出庫時間以及其他信息;糧食質量安全檔案保存期限,以糧食銷售出庫之日起,不得少於5年。
9.糧食經營者發現其銷售的糧食有害成分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立即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售糧食,並記錄備查和召回糧食的處理情況。
二、檢查時間和方式
(一)檢查時間:2020年10月中下旬至11月。
(二)檢查方式:此次檢查採取企業自查、縣(區)級複查、省市級抽查的方式。10月15至10月25日,各企業按要求做好自查自糾工作;10月26日至10月30日,各縣(區)發改局對轄區內企業全面複查,並針對存在的問題組織整改;11月,市發改委選擇一定比例的企業進行抽查;12月,配合省局做好抽查工作。
三、檢查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根據通知認真組織部署糧食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檢查工作,在檢查中,各單位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填寫檢查工作表格,履行檢查結果簽字確認手續。
(二)突出重點,抓出實效。此次糧食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檢查是對企業糧食質量管理制度、監管機制及責任、質量追溯等相關工作的全面檢查。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對企業依法依規履行糧食質量安全責任相關情況進行延伸檢查,抓出實效。
(三)認真總結,邊查邊改。此次檢查要做到以查促改,對近年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把整改工作貫穿到檢查的全過程,通過檢查督促指導企業全面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糧食經營者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信用檔案,加強對嚴重失信行爲的懲戒力度。
各縣(區)發改局、市儲備糧公司、市軍供站應於10月30日前將檢查和問題整改情況形成報告上報市發改委安全倉儲與科技科。聯繫人:佘瑤函,電話:0594-2292280。
附件:糧食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檢查表
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