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項目單位:
爲進一步深化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加快推進我市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根據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關於印發莆田市市級項目前期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莆發改〔2018〕70號)和市府辦《關於加快推進政府性投資項目前期工作的意見》(莆政辦〔2017〕111號)文件要求,按照市財政對2018年市本級項目前期經費預算安排,經研究,現將2018年度第一批市本級預算內前期經費的安排意見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助項目安排
2018年共安排重點項目前期經費總金額3350萬元,本次共安排項目經費2069萬元。其中,項目前期經費安排35個項目共2009萬元(詳見附件);“五個一批”獎勵前期經費共60萬元。
二、工作要求
(一)項目前期經費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關於印發莆田市市級項目前期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莆發改〔2018〕70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14〕103號)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專項資金專款專用,嚴禁將前期經費用於一般性業務費和“三公”經費支出。
(二)請各項目業主抓緊與我委辦理前期經費使用手續。
(三)市重點辦要適時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前期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評審和驗收。
(四)請各項目業主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前期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推進項目順利開工建設。
附件:2018年第一批市本級預算內項目前期經費安排方案
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