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農業(漁業)廳: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11號)、《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2016-2020年)》,進一步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促進海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形成漁港經濟區,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聯合編制了《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全國沿海漁港建設規劃(2018-2025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
農 業 農 村 部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