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市農副產品市場供應保障的實施意見》(莆政辦〔2020〕9号)和《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引糧入莆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莆發改〔2020〕221号),在企業自願申報、相關區發改局初審、市發改委複審的基礎上,委託中審衆環會計師事務所福建分所,對申報引糧入莆補助企業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覈查,現將擬補助的企業及資金予以公示,公示時間:11月12日至 11月 18日,在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向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糧食儲備科反映,聯繫電話:0594—2286850,傳真:0594—2298744。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引糧入莆資金補助情況表
莆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1月12日